最近,對岸的連十二跳成為關注焦點,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解釋,我想發生這種事情,個人、公司、社會都要負起責任,誰都不願拿人命開玩笑或是換取一些東西。但今天的報紙居然看到,因為連跳,所以公司決定加薪,雖說不是因為連跳是因為生意好所以加薪,但搞在這個時候加薪,難免不讓人家產生多餘的聯想。是不是沒有跳就不會加薪?是不是以後要加薪就要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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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窯大賽?這個名字取的真的很棒。

5月13日才從酷熱的越南出差回來,5月14日還在適應台灣剛起步的濕熱,這對超級不耐熱的我來說,是極度的考驗,當我的身體還在昏昏沈沈邁入感冒的時候,5月15日一早,就被我家老爺挖起來,隨手吃了感冒藥,就到比賽場合報到了。雖然身體不斷再反抗,但其實我自己也有點想參加啦,因為我想這應該是個很好玩的比賽,加上我家老爺對於蓋窯燒窯也有一份熱忱,所以愛當跟屁蟲的我當然一定要跟著老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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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一個星期,到大陸,這次待了杭州與上海,別光聽到杭州上海,就發出羨慕的語調,出差,就是每天一早出門去看工廠、開會、與客戶吃飯、天黑回飯店準備明天的開會行程。現在可以體會前輩說的,長跑歐洲但歐洲長什麼樣子真的不清楚,最熟悉的只有歐洲的各大機場。我覺得,我也快要這樣了。不過,我還是喜歡出差,出差才可以實地瞭解一個市場,瞭解一個國家,雖然疲憊,但回來的行囊與腦子都是滿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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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跟我家老爺一起看電視上介紹傅培梅的歷史。原來,傅培梅學做菜的初衷,是因為老公,聽說因為她老公喜歡找朋友到家裡打打麻將,而傅培梅為了不讓老公沒面子,所以去學做菜,燒了一桌好菜給老公的朋友吃。這不禁讓我想到我奶奶以前跟我說,當他切西瓜給爺爺吃的時候,都會幫他把西瓜子挑掉。我想,聽在現在女性同胞的耳中,一定是不可思議,一定會大聲嚷嚷,誰規定老婆一定要會做菜?誰規定老公找朋友來,老婆就一定要做菜?吃西瓜不會自己切阿,還要我把子挑掉!這都是現在女權至上的女性同胞的心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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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敢簽下合約,就要履行合約上白紙黑字的內容,若合約內容有任何不妥,或有任何疑慮的時候,都要在落款蓋章之前講清楚,說明白,不然就要在合約的附註中解釋清楚,不要到要履行合約時,其中一方才說當初說的不是這個意思。結婚證書,不就是像合約一樣嗎?但多少人在履行時,推翻之前說的一堆誓言,連結婚證書這張合約都具有法律效力了,更何況在商業行為上所訂立的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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