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台北的雨下的嚇到了人,因為突然的鋒面來襲讓原本充滿春意街頭與心頭,一下子湧上了冬季的冷,說冷我是覺得還好啦,但是身邊的人都在叫冷?!我倒覺得挺舒服的呢!

多數的人都不喜歡下雨,因為下雨造成很多不方便,出去玩也掃興,上班更是意興闌珊。走路的行人不喜歡下雨,因為撐著雨傘很麻煩,路上的雨水容易濺到身上,一身濕答答的感覺。開車的人不喜歡下雨,因為下雨會塞車,下雨台北市的道路號誌會自動當機,慘一點的地方更會把車子弄得泥濘不堪。所以大家都不喜歡下雨,所以下雨時大家都變的很沒氣質,很沒禮貌。我,偏偏喜歡下雨,但是我不喜歡下雨時傘下的人。

下雨,大家都變的很無理,不懂禮讓,雨傘戳來戳去,擠來擠去,原本不會濕答答也被別人的雨傘弄得濕答答的。有時拿個大傘的人,沒有發覺自己擋到別人路,小孩拿個傘轉啊轉的不知旁人已變落湯雞,開車的人更是不懂的路邊的一小攤水會造成他人的巨大損失,渾然不覺的加速前進。

下雨應該是很美好的一件事情。下雨,不該一早起床就嘆氣。下雨,不該嫌麻煩,讓雨傘有展現的機會也好,讓天然露水沖沖車子也好。下雨,不該讓自己變的更沒禮貌。

我喜歡下雨,我喜歡看雨,我喜歡在雨中撐著我從奧地利扛回的傘在雨中漫步,即使被水濺濕了,就當給肌膚體驗另一種感覺吧(不過絕對不是那種被車子所濺起的水花弄濕,碰到哪種無理的人我可是會咒罵他的)。下雨,就算麻煩,就算灰暗,我也試著讓自己做個有禮貌有氣質的人,因為,這也是另一種美。

總之,我,就是喜歡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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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ristine Chi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