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格,我不知道是哪年崛起的,我對它的定義還是很模糊。這幾年,自從上班後,對電腦的依戀也深了,所以也開始變成所謂的掛網或是當起潛水客。不否認,我一直都排斥網路也部落格,甚至到現在開了自己的部落格,有時候我還感覺自己踩在灰色地帶,在黑與白之間跳躍。去年,我還寫了一篇關於部落格的文章,批判的意味比較濃,總覺得在網路這個平台上,大剌剌的放上自己的照片,用自創的文字與符號,跟全世界的人發表無趣與幼稚的生活瑣事,或是放上美食照片,加上自己的評著,就變成美食家了。不然就是想紅的人想藉由部落格看看會不會被挖掘,或是半紅不紅的人想增加自己的曝光率,當然,當紅的也要加入,讓全世界知道,我不是個花瓶,我是很有內涵的。

但寫完文章後,這近一年的時間裡,接觸越來越多的部落格,沒辦法阿,跟朋友見面,現在留的已經不再是行動電話,也不是MSN,而是「你有沒有部落格?」認識瞭解一個人也不再是經由眼神交會,心靈交換與對彼此的關懷與付出,而是經由冷漠的鍵盤所敲擊出希望帶有溫度的文字來深入一個人的內心。我曾經覺得很可笑,如果有人有心想要瞭解我,為什麼不是花時間與我相處,而是坐在各自的電腦前,將情感用0與1來傳輸呢?

另外,我也不太能拿捏網路中的公領域與私領域,或是說網路中的角色扮演。說真的,我不喜歡放照片,因為我覺得網路的好處就是可以減弱視覺效果,試著由其他感官,藉由文字的力量來表達。我也不會在網路上再塑造一個自己,平常我們總是多多少少戴著面具在生活,作不同的角色扮演,當我置身於網路時,我反倒覺得這是讓我回歸省思自己的時候,往往不經意流露出的才是真正的自己。好像,網路是國王的新衣?還是,星際大戰中絕地武士的斗蓬?

這一年的時間裡,接觸的部落格多了,也確確實實發現一些真的很有內容的部落格,發現真正的美食家、評論家、探險家,也發現他們也許同我一樣都是一介平民,藉由網路揮灑自己另一個面貌。當我發現了這些部落格時,我試著對部落格改觀,也許100個部落格中,我覺得夠水準的只有5個〈完全以個人口味判別〉,但有了這5個,文字變的有溫度,網路變的有生命。剎那間我彷若真的在0與1之間瞭解他們,在閱讀時感同身受,或是禁不住的稱讚。

今年,我的生活做了轉變,我試著,不再將文字鎖在我的腦中,我試著浮出水面,說出我的想法,道出我的觀感,描繪我的情感,豐富我的生命。

有時候只是對朋友的思念,當我敲擊鍵盤時,我會覺得他懂我在說什麼。這是我當初要開這個部落格另個原因,長大了,朋友各奔東西,各自都在為自己的生活努力,也許對心中朋友那份情不變,我卻覺得思念越來越濃,所以,這是我願意跟朋友分享的東西。試想,當你寫下文字,你會知道當遠方的朋友看到時,臉上的表情與心中那份悸動時,那才是真正溫暖我的。

希望,這是一個可以溫暖你的部落格。〈如果我在碎碎念那就不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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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竹的家,就像個度假的小木屋,接近大自然,還有自己的花園,當然,昆蟲就很多,這一點我到現在都還沒適應。挺多做到強裝鎮定…不過還是有一次被蟲嚇到從二樓跑到一樓,害我被我家老爺笑了很久

最近常常出去戶外走走,當然不可免的也必須要跟昆蟲接觸,嚇死我了啦!我才不要啦!光一隻蝴蝶就夠我跌到山谷裡了,更別說那些怪裡怪氣的昆蟲,總之我跟他們一點都不友善啦!

不過呢,我雖然怕蟲,但是卻喜歡一些有點怪的寵物。之前提到小王子與狐狸的關係,當我第一次接觸到「豢養」這個動詞時,我就在想,如果我可以選擇豢養一種動物,那我要選擇什麼?直到現在我的答案都沒有變,『北極熊』。真的,我好想好想豢養一隻北極熊,好喜歡好喜歡抱著北極熊,跟他說話…

還是要回到現實,如果在可實現的狀況下,我會想豢養兩種動物,首選是我最愛的黃金獵犬,而且最好是美國種,因為美國種很大隻,超級大隻的。在我好幾次跟我家老爺苦苦哀求下,他總是以一句,「不行,你會過敏來回絕我」。還好,我家老爺的一個好朋友,養了一隻黃金,所以我就有機會去玩牠也不用負責任,嘿嘿!不過說真的,我常常是被牠玩,當牠整隻狗抱住我時,我根本甩都甩不掉他,不然就是牠常常玩得很興奮,但是我通常都會被牠踢到淤清重傷。他們還說,如果我牽黃金出去應該是我被遛,唉!不過我還是會持續去玩牠的。

那就換小一點的好了,換小隻一點,不用遛牠,也不用很大的空間給牠活動,那…變色龍好了,怎麼樣?我覺得變色龍很好耶,雖然他算是昆蟲的一類,但是唯獨牠,我不會覺得想要驚聲尖叫的感覺,反而覺得,牠很可愛耶。搞不好以後真的會看到我牽隻變色龍去散步喔,當然,我會記得在牠背上貼張黃色的便條紙,上面寫著「不要踩我」,不然他萬一變的跟柏油路一樣顏色,那不就糗了。



我知道這不是變色龍,不過常常在戶外走走可以牠門的身影,也是挺可愛的嘛!拍這張照片時,我也是等了很久,因為我想看牠滑下來的表情…可惜…我覺得他是黏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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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Objectum Sexual?「戀物」,這是最近在報紙上的新發現,在英國有人跟艾菲爾鐵塔結婚,在瑞典有人跟跟柏林圍牆結婚,猛吧!

報紙上說這是因為現代人因為害怕與人經營關係,或是認為現在人的關係不易維持,所以轉而尋求對物體的慰藉,而且是堅固不移的物體喔,似乎現代人的關係真的脆弱不堪,禁不起一擊,更別說是長久的關係。

換個角度想,可以戀上一種「東西」,這種感覺也挺好的,如果不講求那麼唯一的話,不知道addiction這樣的形容會不會好一些。就像,有些人喜歡收集某一樣東西,某一種味道,某一種…感覺,亦或是,跟某人之間的某種,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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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趁著工作不是那麼忙碌,好好整理一下辦公室,把一些很久不用的資料丟掉,翻著翻著,也找到一些屬於回憶的東西,看到那些東西還讓我顫抖了一下。不過,那都是回憶了…

還找到一些文字,以前看到不錯的文字的摘錄:

行程可以不用太趕,給自己一些思考喘息的機會
工作可以不用太多,給自己一點調養適應的時間
朋友可以不用太好,給彼此一些自由獨處的天地
關懷可以不用太過,給對方一個成長自主的空間
言語可以不用太白,給聽者一次發揮想像的證悟
鋒芒可以不用太露,給別人一股如木春風的溫馨
名氣可以不用太大,給自己保留隨意任性的自由
錢財可以不用太豐,給全家免於杯弓蛇影的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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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歡週五夜去逛誠品,總覺得就是要在週五夜去逛誠品才有味道,才有一種為週末拉開序幕的準備。週末對我而言,就是星期五與星期六,我不喜歡星期天,總覺得…就是不喜歡啦!

週五晚上的誠品充滿神秘的味道,尤其越晚越神秘,同樣的一本書,在白天跟在深夜看起來的感覺就是不一樣,同一張CD在深夜聽起來也特別深沈,好像文字跟音符,因為夜晚的降臨而甦醒。當然,深夜的誠品,去逛CD,看書都不是唯一的重點,重要的還有,人,同樣在週五夜晚會去誠品的人。

每次到誠品,我都會假裝逛書般的把誠品先逛一圈,其實我是在看人,看看今天晚上誠品是哪些人,如果人不對,我應該就不會留下來,因為…感覺不對,這種感覺很重要,人不對,氛圍就不對,氛圍不對,書看起來都不對了。

其實,喜歡去誠品並不是真的要去看書,我還是喜歡買書,把喜歡的書買下來,擁有書的滋味更甚於慢慢看的享受。我覺得在誠品,是一種探險,發掘一些不是自己胃口的書,琢磨一些從未接觸過的文字或是圖片。音樂也是,因為誠品,我發掘了一些怪怪的音樂,像是我發現了一張ARMANI走秀時的音樂輯,真的,很棒。

台北,唯一讓我得到安慰的就是有24小時的誠品,可以滿足我這種怪ㄎㄚ的慾望,有一次,兩三點去誠品,行進間突然看到有一個人在書堆中睡著了,我突然覺得他好幸福喔,擁書而眠,睡飽了,繼續搜尋他要看的書,真羨慕他耶!

我喜歡去誠品,喜歡在星期五晚上去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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